各学院、研究中心:
为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后备人才培养,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,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每个校级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分配指标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1个。
二、项目资助标准
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.5万元和1.0万元。
三、项目研究期限
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。
四、申报及成果要求
(一)申报要求
1.校级科研项目不设项目指南,申请人根据所在研究中心性质及学科方向,在结合自身研究的基础上自拟题目及研究内容。
2. 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,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学风端正,信誉良好,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发挥主要作用。
3.项目不得以已获立项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。
(二)成果要求
参见校发〔2021〕10 号文件(见附件)
五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1.各学院及研究中心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、指导和审查。
2.科研系统申报。申报人从“项目申报”中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,上传申报书附件(Word版本),于9月25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送审;申报书以“项目名称+负责人”命名。
3.报送材料。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,A3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。
4.科研外事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,按照排名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
联系电话:3203510
联系人:王旭东
科研外事处
2023年9月6日